将被测试产品(元器件、组件、部件或整机)置入高低温试验箱进行试验时,为了保证其测试产品周围气氛能满足试验规范所规定的环境试验条件,高低温试验箱工作尺寸与被测试产品外廓尺寸之间应遵循以下几点规则:
1.被测试产品的体积(W×D×H)不得**过试验箱有效工作空间的20~35%。对于在试验中发热的产品推荐选用不大于10%
2.被测试产品的迎风断面积与该断面上试验箱工作室总面积之比不大于35~50%。
3.被测试产品外廓表面距试验箱壁的距离至少保持100~150。
依据标准GB/T 2423.1-2008 & IEC60068-2-1:2007、GB/T 2423.2-2008 & IEC60068-2-2:2007,按地区和使用场合不同,分别规定了不同温度等级的**数值。
产品表面无损伤,变形等缺陷。若是涂镀表面,应没有镀层剥落、起泡或变色等现象。
对于塑料零件,其表面无裂纹、起泡和变形等现象。
产品零件焊接部位无流淌现象。
产品性能数据及结构功能符合技术条件盼要求,不应出现妨碍产品正常工作的任何其他缺陷。
高低温试验后产品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经高低温试验后的产品质量,一般都是按产品技术条件或技术协定中规定的要求检验。例如,高温环境对电机产品性能的影响,表现在导电材料的电阻变大,导致电流的变化,对有精度要求的电机,还 会影响精度。因此,在高温试验后,应在试验箱内测定绝缘电阻,其值不低于5 MΩ,同时还要测试电机的其他性能。一般情况下,产品经温度试验后,若能满足下列基本要求,便认为产品符合高低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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